山西宏洁嘉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定的第二次公示
报名受理公示期间,我公司共有两名同志向人事部门提交了中级职称评定的申请,分别为张征和刘鑫,无初级职称评定人员,两名中级职称评定人员基本信息和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张征同志(身份证号:142725199412282411)2018年7月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于2018年8月正式入职我公司,2021年6月1日正式评定为化学工程助理工程师,自入职以来至今一直在我公司专业从事化学工程类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及其相关工作;
2、刘鑫同志(身份证号:140721199511040031)2019年7月毕业于运城学院,2019年8月正式入职我公司,2021年6月1日正式评定为化学工程助理工程师,自入职以来至今同样一直在我公司专业从事化学工程类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及其相关工作。
公司人事部门在收到以上两名员工的中级职称评定申请后,严格对两名员工日常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工作业绩情况、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近几年年度考核成绩等各方面条件进行了认真的综合考察,考察结果初步认为张征和刘鑫两名同志自聘任为我公司化学工程助理工程师以来至今从事化学工程类专业技术相关工作已年满4年有余,各方面专业技术能力等基本具备申请中级职称的条件。
现将相关情况在全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公司副总经理(张宇15835954515)反映(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山西宏洁嘉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创建时间: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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